关于延长《新会区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 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文章出处:新会区党群社团 发布时间:2025-12-01


    如有疑问,可咨询新会区残疾人联合会,联系电话:0750-6318610。

                           

XHBG2025006


新残联〔202518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联合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上级驻新会有关单位:

《关于延长<新会区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新残联〔202031号)有效期至20251231日。经区残联党组研究,现延长有效期5年,有效期至20301231日。  


附件《关于延长<新会区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新残联〔202031号)


江门市新会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5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