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新会区用人单位按比例 安排残疾人就业及超比例安排残疾人 就业情况的公示
文章出处:新会区党群社团
发布时间:2025-02-08
关于2023年度新会区用人单位按比例
安排残疾人就业及超比例安排残疾人
就业情况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88号),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根据《广东省残联关于开展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工作的通知》(粤残联〔2016〕19号)、《关于印发《江门市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行社会保险费资助办法》的通知》(江残联〔2022〕9号)文件要求,现对新会区2023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超比例安排残疾人社保补贴等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3月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江门市新会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受理单位:江门市新会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北安北路7号
联系电话:0750-6318691
附件:2023年度新会区按比例联网认证用人单位情况表
江门市新会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